EB5试点计划于1992年颁布,允许在预先批准的美国公司(所谓的区域中心)的外国投资。自从试行以来,每2-3年该计划已被重新授权。 目前EB5试点计划于2015年9月30日到期。
2015年6月3日,旨在扩展,修改和改革EB5程序的法案出台并提交委员会。在所有的修改建议中,值得高度重视的有如下几个:
1)非目标区的最低投资目前为$100万美元,如果该法案被签署成为法律,它将改为$120万,而对于目标区的最低投资额是$500,000,(几乎所有的EB-5投资人都是通过投资该数额而获得了绿卡,该金额将被更改为$800,000美元。
2)如果投资款是赠予,赠予方将只限于因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这些预先得到接受投资批准的美国公司(“区域中心”)将每年支付“EB-5诚信费”$ 20,000,这意味着美国公司可能以某种方式转嫁该笔费用給投资人。
EB5改革会实现吗?投资金额会增加吗?结果很难说的,因为和所有其他法案一样,这个法案也可能自生自灭。当然一些有影响力的人在很大程度是支持这样的改变的, 比如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 当美国国会讨论该事项的时候,他们会发现目前的EB5在实施的过程中有大量欺诈的行为, 因此增加投资底线是必要的,以确保该计划的实施达到其预设的目的。
我们会继续观望。 如果有问题和想法,请来电。 954 892 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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