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anuary 8, 2013

Provisional Waiver--新的豁免申请程序


移民法改革是每届选举的热门话题。 最近政府又出新招。 许多人纷纷打电话到本律师事务所打听。 许多以为新法提供了新的移民途径。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呢?
我们先来看看新法律怎么说。  新法律说, 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如果只是因为非法逗留而被法律归为禁止入境的, 可以向USCIS 申请禁止入境豁免, 然后再回到母国所在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这意味着什么呢? 原来的法律呢, 要求非法逗留的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回到母国所在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当母国的美国领事馆的官员认定申请人是被禁止入境的一类人, 一或要求申请人等待3-10年, 二或向申请人收集资料, 向移民局申请豁免。 整个等待时间不用说非常长。 新法律改动的其实是法律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程序的改动并没有改动法律的实质内容。比如, 要获得豁免, 要证明申请人的美国公民亲属将处于极其艰难的处境。 这个标准的难度没有改变。 申请人还是最好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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