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政治庇护,要求申请人能証明他们确确实实有理由害怕迫害。 这个标准在法律上是有很严格的规定的。 审核移民官或法官都是很有经验的。大部分的人因为不对自己的案子负责,所以会被拒绝。 被拒绝后,很多律师要求当事人申诉,接着再等待拒绝。 这样,可以拖延在美的时间。 申诉被拒绝后, 当事人会被安排等待驱逐出境。
其实这样以后的人生是很惨的。当事人虽然能够工作,但不能回国探亲。每过一段时间还要到政府报到。 如果一旦出了事,移民局就会安排监禁或驱逐。
因此,本所建议, 除非你确实有足够的事实証明你可能被迫害, 你不要走这条路。 如果你确实在政治上和宗教上有原因担心被迫害,我们愿意全力帮你,而且我们也有很多成功案例供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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